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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平县农业农村局采购生物质垃圾汽化炉项目(第四次)询价公告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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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平 2026-03-19 671.56KB 业主:建平县农业农村局 关联招标:建平县农业农村局采购生物质垃圾汽化炉项目(第四次)询价公告
内容简介

辽宁省政府采购项目询价通知书项目名称:建平县农业农村局采购生物质垃圾汽化炉项目(四次)项目编号:JH26-211322-00012编制单位:辽宁鑫航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1目录采购公告2第一章供应商须知5第二章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21第三章货物需求48第四章评审方法49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条款及格式592建平县农业农村局采购生物质垃圾汽化炉项目(四次)的采购公告项目概况建平县农业农村局采购生物质垃圾汽化炉项目(四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3月2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H26-211322-00012项目名称:建平县农业农村局采购生物质垃圾汽化炉项目(四次)采购方式:询价包组编号:001预算金额:135000000元最高限价:135000000元采购需求:采购生物质垃圾汽化炉3台(详见第三章货物需求)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起15日之内(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有效的营业执照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四、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03月19日17时00分至2026年03月25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方式:网上下载3售价:人民币0元/本(免费)五、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03月2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六、开启时间:2026年03月2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平分中心(建平县红山街道人民路149段2号即西环岛农业发展银行东侧一楼)。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八、质疑与投诉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九、其他补充事宜1、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供应商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3、电子文件(解密时间为30分钟内),供应商如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等问题影响评审的。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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